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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

    信息发布者:dkc123
    2017-04-13 11:22:29   转载

    关于印发2017年正定县3·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的通知


    各乡(镇)人民政府,街道办事处,县政府有关部门:     
      现将《2017年正定县3·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      
           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正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7年3月10日

    2017年正定县3·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实施方案

      一、指导思想: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,宣传新《消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提高消费者和经营者法律意识,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,为消费者构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,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。     
      二、活动主题:“诚信经营 消费无忧”     
      三、活动时间:2017年3月8日----3月18日     
      四、活动内容:     
      (一)3月15日上午在正定北国商城外广场举办3·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启动仪式、有关行政部门及公共服务企业共同开展咨询服务活动,现场受理投诉,解决消费者的实际问题。同时为落实经营者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主体责任,畅通消费维权渠道,及时维护消费权益,消费者协会在主要商场、超市开通消费维权绿色通道,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,并在北国商场举办挂牌仪式。     
      (二)加强媒体宣传,利用电视、报刊、广播等媒体营造纪念消费者权益日的深厚氛围,大力宣传新《消法》等法律法规,开展各种形式的消费教育,展示各单位消费维权成果。     
      (三)为全面提升我县旅游服务质量,迎接全市旅发大会的召开,县消费者协会、市场监管局协同文物旅游局在全县所有旅游景点实现“消费维权服务站”点全覆盖,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教育、消费体验,针对我县旅游现状,集思广益,查遗补缺。     
      (四)各超市、商场、广场、乡镇集贸市场要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悬挂3·15宣传牌、相关警示标语、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宣传口号等措施,     
      (五)各乡镇、工商所要在本辖区主要商业地段开展多种形式的纪念活动。     
      五、组织要求:     
      (一)各相关部门对本单位打假维权成果进行总结上报,为新闻宣传提供消费维权案例,进行法律、法规解读。     
      (二)号召县域企业结合我市开展的“美丽省会·诚信商家”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内容,大力宣传新《消法》,积极倡导诚信经营,文明经商,努力营造和谐、法制、诚信的消费环境。     
      (三)结合县域食品、药品安全示范企业创建工作,开展宣传活动。     
      (四)发挥新闻舆论引导作用,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。     
      (五)在央视“3·15晚会”播出期间,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在岗收看,组织专门力量应对突发事件,针对央视曝光的案件做出快速反应,依法严厉查处,做到投诉举报案件有着落有落实。     
      (六)各单位要及时将纪念活动进行总结,文字、图片材料及系列活动统计表3月18日前报消费者协会秘书处(市场监督管理局213房间,电话88017315)。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正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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